新华网广州12月10日电(关锦恒)近年来,东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住宅小区矛盾纠纷治理工作,在住宅小区成立“幸福小区”多元解纷中心,实现住宅小区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努力使社区成为居民放心、安心的港湾。
城市发展催生社区调解工作新探索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东莞“化蛹为蝶”,从传统农业县成为制造业名城,如今又迈上万亿GDP和千万人口的“双万”城市的新起点。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住在传统村落或熟人社区的人口比例在下降,现代小区成为越来越多人安家乐业的首选。
现代小区的出现,既给居民提供了美好宜居环境,也为基层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合租室友没关好门窗致宠物坠亡,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赔?人防车位被物业出租,合不合法,收入归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不满意,能不能不缴物业费?现代小区层出不穷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在倒逼基层治理模式转型。
“以前传统村居,有纠纷找村(社区)干部,找熟悉的‘和事佬’,但现在变了。” 南城街道房管所陈所长谈到,现代小区基本不存在“和事佬”,业主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更倾向于找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社会组织,或找政府部门投诉,甚至直接诉诸法院。
对城市化发展带来的现代小区纠纷,如何整合基层资源,为其量身定做源头治理和纠纷化解机制,是党委、政府和法院共同面临的新命题,也是时代对司法为民的新要求。
在东莞市委政法委统筹下,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印发住宅小区纠纷化解有关工作方案。基层法庭联合房管、司法等职能部门成立“幸福小区”等多元解纷中心,确保住宅小区矛盾化解及时、高效、精准得到化解。
打造“家门口”矛盾纠纷化解站
大朗镇某商住小区因围蔽施工导致出租率下降,40余户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不久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张庭长通过“幸福小区”多元解纷工作联席机制获知,物业公司准备对上述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来追缴物业费,既浪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还容易撕破脸,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张庭长介绍,大朗法庭联系房管、司法和社区等部门上门了解情况,并对现场调解工作进行指导。随着调解的深入,达成调解协议的业主数越来越多,既实现了不打官司也能在家门口解决纠纷的效果,也间接节约了司法资源。
“尤其是新型住宅小区,经常发生一些超出现有行政法规的矛盾纠纷,如宠物纠纷等,法官到场更有信服力,矛盾能更好地调处。”南城街道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介绍,南城法庭5年前就开始探索住宅小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在小区组建1党员法官、1党员调解员和党员业主代表的“1+1+N”专业调解队伍,确保住宅小区纠纷及时、高效、精准得到解决。
近年来,东莞以“幸福小区”多元解纷中心作为枢纽和桥梁,建立法庭、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居民及外部调解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全链条基层纠纷治理架构,建立常态协作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同时注重培育矛盾纠纷化解自治力量,推动共治自治相结合,增强小区自我处理纠纷能力。
“人民法庭处于矛盾纠纷的前沿。有了工作机制,我们可以汇聚各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有序衔接、协同联动的源头治理大格局,给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带来新活力新动能。”横沥法庭张庭长表示。
赋能基层调解 提升居民法治意识
2024年5月,一场旨在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调解技能及工作效率的培训在万江司法分局开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的吴法官、阳法官先后为百余名调解员授课,分享调解案例和技巧。
“日常的法官上门培训服务,加上一对一跟班学习和背后的专业指导,对社区一线调解员的能力提升非常有帮助。”万江司法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法庭的帮助下,万江街道成长了一批矛盾纠纷调解能手。
万江的做法是东莞基层法庭送服务上门、为基层调解员赋能的一个缩影。
矛盾纠纷化解,事后靠调解员,事前靠预防。当事人法治思维的培育和提升,有助于在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不久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将巡回审判的现场搬到了虎门镇大宁社区,以一场生动的法律实践课深化基层法治教育。此次巡回审判选取了一起物业租赁纠纷案件作为庭审案例,邀请了社区干部、群众、人民调解员等近30人参与旁听。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为群众呈现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社区居民潘先生表示,通过参与旁听庭审,近距离地了解了法院的庭审工作,也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
东莞法院系统精选典型案例和示范案例,通过拍摄普法电视节目、公开开庭审理、与社区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多渠道加强以案释法,让群众离法律更近,让法治观念更深入人心。